税收筹划的分类_按税收筹划是否仅针对特别税务事件分类 按税收筹划是否针对特别税务事件分类,税收筹划可分为一般税收筹划与特别税收筹划。 一般税收筹划,是指在一般情况下对纳税人投资、经营或其他活动制订可以尽量少缴纳税收的税务计划。他是纳税人自己或纳税人委托代理人在日常经济活动中不同简短实施的省税行为。 特别税收筹划,是指仅针对特别税务事件下纳税人的投资、经营或其他活动制订可以尽量少缴纳税收的税务计划。特别税务事件,是指企业合并、企业收购、企业解散、个人财产捐赠等。这一类事件具有一次性、突发性的特点,并不是事前经行的安排,有些是事后才进行税务筹划操作。比如,英国遗产税的税收筹划有些不是由纳税人—死者生前事先进行的,而是在死者去世后根据遗产受益人的要求才惊醒并追索退税的。
增值税出口退税的税收筹划 出口货物退税是指对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依照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即出口退税的税种仅限于增值税和消费税。 世界各国为了鼓励本国货物出口一般采取的优惠政策各有不同,有的国家采取对该货物出口前所包含的税金在出口后予以退还的政策(出口退税),有的国家采取对出口的货物在出口前予以免税的政策。我国则根据本国的实际,采取了出口退税与免税相结合的政策,另外对某些国家紧缺的货物和非生产性出口企业出口的货物,又不予退税。 目前我国的出口货物退税办法包括以下两种。 1、“先征后退”办法 “先征后退”即出口货物在生产(供货)环节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货物出口后由收购出口企业向其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税,该办法适用于外贸企业出口货物。 2、“免、抵、退”税办法 “免税”是指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后,免征出口销售环节的销项税金;“抵税”是指出口货物耗用国内采购的原材料、动力等所含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售货物的销项税额;“退税”是指当期内销销项税额不足抵减时,对不足抵减部分办理退税,该办法目前适用于生产企业的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两种办法都是免征出口销售环节的销项税金,但却有本质的不同。对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免税是按征税率免税;而对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税是按退税率免税。也就是说,对外贸企业来说,出口货物的增值部分全部免税;而对生产企业来讲,出口货物的增值部分,只能按退税率免税,增值部分的征税率和退税率之差,生产企业还要依法缴纳。 会计培训报名:请到三楼八号 联系电话:028-87653713(办公室)、028-87661716、13678179771(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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